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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国将在3年内轮训西部省区市法律援助机构工作者
2009年07月02日 08:10:21  来源:新华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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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新华网银川7月1日电(记者张钦、于瑶)记者在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举办的“西部省区市法律援助轮训计划培训班”上了解到,从7月1日起,司法部开始实施为期3年的“西部省区市法律援助轮训计划”,对西部所有省区市的法律援助机构工作者进行业务培训,提高他们的管理水平和援助能力。

   据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桑宁介绍,为了提高西部地区法律援助机构人员的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,司法部决定实施这项轮训计划,受训人数将占全国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总数的三分之一以上。培训的内容包括法律援助管理、法律援助案件档案材料的收集与管理、法律援助异地协作问题研究等7个方面。

 
(责任编辑: 商艳青 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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